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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夜喝拿鐵忘結帳改判無罪 高院批超商享24小時經濟利益卻忘員工體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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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我覺得法律人老是講包青天是司法A片 不懂得法律的精妙 然後搞出一堆
沒人性的訴訟覺得自己了不起一樣 結果最後還是要青天大老爺來打臉才知道
自己錯了 感覺台灣這些搞法律的人 應該要走出象牙塔 看看真實的社會是怎麼樣
才能讓法律讓社會變得更好才對
大夜喝拿鐵忘結帳改判無罪 高院批超商享24小時經濟利益卻忘員工體力
2026-07-05 06:58
聯合報/ 記者 王宏舜/台北即時報導
徐姓超商女店員被控凌晨「偷喝」市價75元的燕麥奶拿鐵,店家提告,徐女解釋先前即預購32杯,因精神不濟而漏結帳,士林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。徐女上訴,台灣高等法院批評雇主享有24小時營運的經濟利益,卻因店員失誤興訟,徐女在監視器前飲用,業務侵占罪不處罰過失犯,改判無罪確定。
高院指出,台灣超商能提供五花八門的服務,關鍵在於「萬能店員」,但這卻是「廉價的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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